根据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、市公安局《滨州市2008年招考人民警察简章》中报考公安系统“进入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”的规定,定于2008年5月10日上午进行体能素质测评。请报考公安系统参加面试的全部考生持本人身份证、两张同底版一寸照片于5月6日(上午:8:30-12:00,下午2:30-6:00)到滨州市市政大楼515房间领取《体能素质测评证》。考生如果委托他人领取,被委托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。
附件:参加体能测评名单.xls
滨州市委组织部 滨州市人事局 滨州市公安局
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